全国人大代表张慧: 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助推民法典贯彻实施

2020-09-17 10:06:02

5月28日,民法典表决通过,宣告我国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自此之后,全国上下掀起了民法典学习热潮。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人员,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慧始终对我国法治建设保持高度关注,她也在思考怎样发挥专业优势助推民法典贯彻实施。

 

张慧认为,要想贯彻实施好民法典,需要有关司法机关做好民法典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工作,这样才能推进民法典在民事司法中的有效适用,促进发挥民法典对民事审判裁判尺度统一的作用。与此同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要不断提升思想认识,积极履行行业责任,充分发挥作用,为民法典的顺利施行保驾护航,最终通过民事法治建设的发展进步,助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更大成就。

 

做好民法典与相关法律衔接

 

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虽然民法典施行后上述相关单行法律失效,不再适用,但司法实践仍然涉及到民法典与其他相关民事法律规定以及大量司法解释的适用衔接问题。

“如何做好民法典与之前民事法律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效衔接,应当作为当前学习领会民法典、做好施行准备工作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各级司法机关积极作为,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张慧说。

 

张慧认为,在民法典施行前和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需要全面清理已经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同时抓紧起草民法典与相关法律新旧衔接适用等问题的司法解释,为民法典的施行解决法律衔接问题,为民事审判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与此同时,其他有关司法机关、司法部门也应当深刻理解民法典施行的重大意义,按照不同职责对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清理,促进民法典的顺利实施,发挥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稳定社会预期和市场秩序的重要作用。

 

促进民事审判裁判尺度统一

 

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

 

张慧认为,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而“同案同判”,则是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平、公正的直接衡量标准。个案裁判尺度的不统一,是过去我国民商事审判中的突出问题,也是影响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民法典的出台和施行,是我国民事裁判制度改革完善的一次重大历史机遇,可以有效解决我国过去单行法在民事审判适用中存在冲突和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因此,法院等司法机关应当借助民法典施行的机遇,按照职责权限出台与民法典规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的司法解释、法律适用指导意见、指导案例、类案检索制度以及完善审判权运行约束机制等措施,进一步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和民事裁判规则,规范民事裁判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提高民事审判效率,更好地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张慧说。

 

发挥法律专业机构人员作用

 

民法典专业性较强,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兼具专业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经验,是不可多得的重要群体,在民法典施行过程中应当勇于担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民法典的实施贡献力量。”张慧说。

 

张慧认为,在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

 

成立各级律师协会“民法典宣讲团”,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社区、村居、学校、企业开展经常性普法宣讲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整合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就民法典相关热点、亮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以案释法,提高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效,让民法典从文本走入生活,让民法典的精神深入人心。

 

加大精准宣传力度,以律师事务所为普法地点,在日常接待群众和企业法律咨询时,及时进行精准普法宣传。

 

 

转自:云南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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